一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接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中心的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。以提高认定质量、服务社会为宗旨,切实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的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二、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建设。
三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法规的宣传活动。
四、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人员的政策、法规与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。
五、组织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;审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。
六、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的设备配置、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。
七、主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的财务,严格财经制度,定期检查收支情况。
八、召集和主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主任办公会,检查主任办公会决议落实情况;
九、决定副主任、内设机构负责人、工作人员的任命或聘用;代表本中心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